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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1 16:28:55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2015年4月,时任缙云县壶镇镇白竹村党支部书记卢林弟、村委会主任卢智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考察名义公款旅游。2020年10月20日,卢林弟、卢智胜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4月29日,缙云县壶镇镇白竹村经村两委人员商议,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共同前往壶镇陇东村、新碧街道福康村、永康市圆周村等地进行新农村建设考察。考察途中却擅自变更路线,到金华市双龙洞景点旅游。

  

  当日考察全部行程包含餐费、包车费等共计花费12240元。其中涉及游览双龙洞的门票及餐费超标部分计7720元。

  

  考察开支中包含景点门票等支出,直接拿到村里报账肯定通不过。为了规避检查,2016年10月,考察已过去一年半之后,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卢林弟、村委会主任卢智胜二人商议决定把考察费用全部拿到村老年协会列支报销。

  

  “村两委会议决议中有记录村集体组织外出考察学习,但查阅村账时,却没有这笔经费的相关开支?”2019年底,缙云县纪委县监委第二片区开展村级集体资金交叉检查时发现了端倪。随后,片区组织力量查清了事实。

  2020年9月25日,涉及旅游的门票及餐费超标部分7720元已全部清退到位。2020年10月20日卢林弟、卢智胜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纪者反省

  卢林弟:考察途中,我碍于人情面子,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意了顺路旅游的提议,事后还想办法以村老年协会名义报销违规款项,辜负了村民对我的信任。说到底,还是自己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犯了这样的错误,太不应该了。

  卢智胜: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村委会主任,我没有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心存侥幸,以为把公款旅游的款项用村老年协会名义报销了,就不会被察觉,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感到很后悔,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执纪者说

  纠治“四风”不容松懈。在正风肃纪持续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严,心存侥幸,借外出考察之机,擅自变更考察路线公款旅游,并试图“蒙混过关”,知纪违纪,当严肃问责。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0/12/14/0328423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