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黔南州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黔南州委批准,黔南州纪委监委对罗甸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罗金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金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丧失纪法底线,把公权力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政府融资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罗金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黔南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罗金才开除党籍处分;由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中国共产党罗甸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黔南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