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盘水市盘州市纪委监委印发《问题线索预警工作机制》,从预警原则、预警范围、分级预警、预警督办、结果运用等方面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内控机制,对问题线索实行全程预警督办,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工作,避免拖、等、靠问题,推动审查调查提质增效。
“只要超过办理时限就‘亮灯’提醒,预警机制有效解决了线索处置缓慢、成案率低的问题。”六盘水市盘州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预警机制“全覆盖”细化预警内容和范围,将信访举报、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及审计移送、巡视巡察移送、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全部纳入预警范围,实施线索集中管理,并根据问题线索办理进度,设置“蓝、黄、红”三级预警临界点,对案件查办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你部门收到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这个问题线索,现已超15天未提出处置意见,请按规定及时办理。”近日,针对某派驻纪检监察组线索处置不及时的问题,案件监督管理室对该纪检监察组给出蓝色预警,并进行口头提醒,跟踪处置。
盘州市纪委监委按照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时限规定,每月定期对27个乡(镇、街道)纪(工)委、38个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内设部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调度预警,区分不同情形给予不同“颜色”相应预警督办,通过采取口头提醒、书面提示、制发督办函等方式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主动性、时效性。截至目前,已开展口头提醒32次,下发提示18次,下发督办函5次。
此外,案件监督管理室定期汇总各室(组)问题线索台账,实现同步更新、动态掌握,动态跟踪督办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对全市各承办部门设“2”“3”“4”次“限量”预警次数,并分别予以谈话提醒、诫勉、严肃问责等处理措施,责令其剖析原因,限时整改,推动问题线索高效处置。
“建立问题线索亮灯分级预警机制,是推动问题线索处置精准高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的有效抓手。”盘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优化、用好“蓝、黄、红”三级预警机制,推动积压问题线索的消化,对久拖不办、压案不查、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坚持刀刃向内,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六盘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