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队伍

时间:2023-04-05 19:11:4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不久前,铜仁市石阡县纪委监委围绕村集体“三资”开展监督,发现甘溪乡某村村干部以集体资金抵扣私人账目的问题线索,在明确提级办理后,第四纪检监察协作区协调“室组地”力量,迅速查实案情,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立案审查。

  今年以来,石阡县纪委监委采取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协调贯通等举措,建立完善“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协作区办案模式,整合监督力量,提升监督执纪质效。

  根据这一模式,在县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下,按照优势互补原则,将全县4个纪检监察室、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9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划为4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形成责任明确、协作有力、运转灵活、制度配套的协作工作机制。

  在日常组织管理中,由县纪委常委担任各协作区指挥长,将分管领导、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检监察人员划分到各协作区统一调配,注重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进一步明确协作区的组织形式、职责定位、运行机制等,以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织密扎牢基层监督网,实现基层监督从“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的转变。

  协作区聚焦政治监督、“关键少数”等重点监督事项、重点领域、重大事件的突出问题和教育、卫生、重要信访等民生关切,以及巡视巡察和党风政风监督反馈的共性问题、舆情热点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完成县纪委监委指定的疑难复杂案件线索,或有干扰、有阻力需要提级查办的案件线索处置。

  截至目前,县纪检监察协作区已开展协作监督15次,发现问题8个,对8家单位进行全县通报,对2名部门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立案2人,对11名具体负责人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铜仁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303/t20230329_7879863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