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自己一时贪心,为了点儿‘好处费’,自以为手段高明,实则自欺欺人……”近日,面对回访的旺苍县纪检监察干部,五权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吴某某对自己的违纪行为后悔不已。
吴某某的案件,还要从旺苍县纪委监委开展的乡村振兴专项监督说起。2022年,县纪委监委专项监督检查组根据“操作指南”在对该县五权镇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五权镇天红村某项目拖欠群众肥料种子补贴和村上劳务费2年未兑现问题。检查组顺藤摸瓜,查出该项目验收表上的签字并非分管领导的签字,而是有人仿签。庚即,检查组找到该项目具体经办人员吴某某了解相关情况。
“为什么老百姓的补贴和劳务费一直没有兑现?”
“项目验收表上面的签字是怎么回事?”……
虽然吴某某一开始表现的镇定自若,但在层层追问下,吴某某最终承认是他模仿了分管副镇长签字一事。原来,吴某某在2020年4月违规将该镇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项目,交予学堂梁核桃专合社负责人徐某承揽实施。在项目仅实施了三分之一时,便模仿分管领导签字完成了项目验收,帮助徐某套取项目资金79950元,并在事后收受徐某10000元“好处费”。最终,吴某某受到撤职处分,收受的“好处费”予以收缴,套取的农资补贴和劳务费全部悉数发放给了群众。
旺苍县纪检监察干部走访核实补助资金发放情况。(杨晓东 摄)
“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把‘三不腐’一体推进贯穿专项监督始终,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纠治一切影响中央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类似吴某某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道。在案件查处后,县监委第一时间向县农业农村局和五权镇政府发放监察建议书,并责令两个单位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吴某某案被查处只是该县围绕乡村振兴开展专项监督的一个缩影。专项监督,精准是关键。2022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这个点”“群众的利”,在专项监督中梳理29类监督检查重点,实现靶向监督、有的放矢。从严纠治用权不严、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为解决专项监督力量分散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委领导+室组地”工作模式,建立6个协作区,实行集团作战。由县纪委监委牵头,整合巡察、审计、财会等10支专业监督力量,形成“1+10”的“大监督”体系;定期邀请市纪委监委联系室开展联动监督,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形成“力量共聚、症结共诊、智慧共享、问题共除”的监督格局,充分凝聚专项监督合力。2022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通过专项监督,发现并推动整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214个,立案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7件97人。
专项监督的目的不止在于发现问题、查办案件,更注重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县纪委监委依托专项监督动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群众身边开展政策“大宣讲”;深挖本地“红廉”“茶廉”文化,开展“大教育”;定期对重点行业部门“一把手”、重要岗位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反向“大测评”;常态围绕重点乡村振兴项目开展“大督战”,全方位拓展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成效。(作者:吕勇 敬庄明 杨生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