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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1 16:59:24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2013年至2017年期间,海宁市海昌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原校长、海宁市成校联合委员会原主席唐建忠,接受合作办学的培训学校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所送的节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0年9月23日,唐建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04年8月至2019年7月,唐建忠任海宁市海昌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2014年4月起兼任中国教育工会海宁市成校联合委员会主席。

  

  

  2015年7月13日至16日,唐建忠参加与本校合作办学的嘉兴行健培训学校组织在福建福鼎召开的会议,期间游览了太姥山等景点,费用除交通和住宿费外均由该培训学校承担。

  

  

  2016年7月15日至18日,唐建忠又参加该培训学校组织在浙江雁荡山召开的会议,游览了雁荡山景区,费用除住宿费外均由该培训学校承担。

  

  

  除此之外,唐建忠还在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违规收受该培训学校校长赠送的粽子、筒装鲜肉月饼等节礼。

  

  

  2019年,海宁市对全市成校进行专项巡察,12月,唐建忠被立案调查。2020年9月23日,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纪委给予唐建忠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者反省

  未能恪守相关纪律,导致不该出现的情况,这与自己作风思想认识不到位以及学习不够有密切关系。经过反思,我对自己的这种行为感到深深地愧疚,更重要的是感到对不起领导和大家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关心。

  执纪者说

  唐建忠作为一名有着二十多年党龄的老党员,还是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却疏于学习,放松自我要求,党纪意识淡薄,以至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和所送的节礼,触犯纪律红线。基层党员干部无论在什么岗位,都不能降低自身要求,要时刻做到严于律己、严守底线、廉洁奉公。

  (嘉兴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0/12/27/0328569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