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守春,云和县石塘镇双港村原党总支部书记兼第一支部书记。2010年至2015年,梁守春利用职务及工作上的便利,向上级提供伪造的村民(户主)代表签字材料用于项目申请,虚报坟墓迁移数量骗取上级补助资金。梁守春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村集体资金34427元。2020年9月,因违反群众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梁守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19年村(社)调整前,梁守春任云和县石塘镇上坪村党支部书记。2010年至2011年期间,梁守春为了自己能够顺利承包土地开发项目工程,在项目立项之初就“下足功夫”。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土地开发项目立项需开发范围内三分之二以上农户或村民代表签字同意。在石塘镇政府为业主的上坪村坑坳后塘和猪栏岗两个土地开发项目立项审批中,梁守春未经有关农户或村民代表授权,采取找人冒签的方式,向原县国土资源局上报伪造的签字材料,使得这两个项目顺利立项,后又通过挂靠的方式进行承包。
2011年12月,梁守春在实际迁移33穴坟墓的情况下,向原县国土资源局填报“石塘镇上坪村坑坳后塘土地开发项目”坟墓迁移补助,共申请43穴坟墓迁移补助,每穴500元,共计2.15万元。其中虚报10穴坟墓数,骗取坟墓迁移补助5000元。
2015年1月,尝到甜头的梁守春“故技重施”,在填报“上坪村猪栏岗土地开发项目”坟墓迁移补助时,虚报9穴坟墓数,欲骗取补助4500元。后因政策原因,补助款暂未拨付。
2020年5月,云和县纪委县监委接到群众关于梁守春涉嫌违纪违法的信访举报件,通过抽丝剥茧式的调查,核实查明违纪事实,于8月进行立案审查。2020年9月,梁守春被开除党籍,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违纪者反省
党员干部本应“心里装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处处为群众着想,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而我却为了一己私欲漠视群众利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最终失了民心,受了处分,我深感后悔。
执纪者说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梁守春伪造签字材料,虚报坟墓迁移数量,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可以瞒天过海,最终还是难逃严惩。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纪律观念,克服侥幸心理,做到不越“底线”,不踩“红线”,坚决不碰“高压线”。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