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名聘用的执法队员,向两名企业老板借款,有微信转账凭证。这种情形是不是应该按劳务派遣合同解聘?”不久前,浙江省温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接到一个业务咨询电话。
“以借为名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财物……当事人叫什么名字?”出于职业敏感性,接听电话的小郑将该通电话与之前调查的一起信访件挂上了钩。
不久前,该派驻纪检监察组曾收到反映环保执法队员向辖区企业老板索要财物的信访件,正在联合环保部门调查核查中。前期走访信访件中涉及的企业后,老板及管理人员都说不存在索要财物的事。
确认电话和信访件涉及对象均是环保执法队员陶某某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加紧了对这一信访件的调查核实。然而,调取陶某某相关账单后发现,转账记录多达三四万条。要从这么多的记录中筛选出其与企业老板之间的转账,无异于大海捞针。
调查组决定先筛选出资金单向流入的转账记录:某机电公司单向转账3笔2万余元,某双色机模公司单向转账2笔1万元,某机械公司单向转账3000元……共有十余家企业与陶某某存在单向转账记录。
派驻纪检监察组把掌握的问题线索移交给温岭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正当调查进行到关键时刻,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向派驻纪检组反馈:陶某某主动向单位提出了辞职。
“莫非打草惊蛇了?”纪检监察室迅速调整方案,加快调查进度,分头与陶某某有可疑经济往来的企业老板核实情况。
一开始几位企业老板三缄其口,但当得知陶某某已辞职后,纷纷反映陶某某向他们“借款”的事实。
“2021年10月,我们公司被人举报存在噪音和气味污染,环境保护执法队的工作人员到我们公司检查。一个叫‘小陶’的工作人员事后主动要求加我微信。”
“你为什么要多次给他微信转账?”
“他说自己酒驾出了点事,向我借钱2万元和对方私了。公司刚好查出环保有问题,怕拒绝会得罪他,就给他转了1万元。后来又陆续转了几次钱给他,前前后后有3万多。”
“陶某某后来把钱还给你吗?”
“没有。这些钱拿出去的时候,我就没想着能拿回来,就当是送给他了。”
老板们少则转账几千,多则转账上万,大部分是有借无还。陶某某落网时,其个人银行账户仅有百余元。
调查人员还发现,陶某某除了索贿,还存在诈骗情节。2021年3月,陶某某声称,制作技术方案即可通过环保检查,先后向2家企业收取4000-4500元不等的技术方案费,随后向企业提供伪造的检测报告。
经查,2017年至2021年间,陶某某利用环保执法队员的身份,先后以帮忙检测废气、废水支付检测费、亲友生病住院等事项为由,以借为名向企业老板索贿68770元,诈骗32500元。2022年12月,陶某某因犯受贿罪、诈骗罪被温岭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4000元。
(温岭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