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纪委监委坚持把贯彻“三个区分开来”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合起来,既注重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精神抖擞、担当作为,又注重科学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坚持严的标准,有错必究、有过必改。在日常工作中,既有力度,也体现温度,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在办理该县化肥厂原会计吕某贪污案时,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理念,通过多次与其谈政策、谈纪法、谈过去、谈初心、谈家庭、谈未来,使吕某感受到组织的关心,放下了思想包袱,最终,吕某真诚悔过,积极配合审查调查工作,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惩罚处分不是目的,挽救走错路的党员干部才是根本。在给予吕某处分后,该县纪检监察干部经常对吕某回访帮扶,鼓励其消除消极情绪,重塑信心,焕发工作和生活热情。(太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