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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1 17:27:20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我不该拿村民失地保险的钱,我对不起他们的信任……”留置室里,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里浩村西村村民小组长周金火掩面而泣。

  15年前,正是因为村民们的信任,他才担任了里浩村西村村民小组长。

   始于信任,他曾是村民口中的“好干部”

  2005年,里浩村西村村民小组长一职出现空缺,西村村民小组组织全体户主进行推选。“就选周金火吧,他踏实肯干,信得过。”村民们纷纷把票投给了周金火,而他也顺利被推选为新任村民小组长。

  “因为千金镇排塘港工业园建设需要,小组集体土地被征用,由此小组获得了27个失地农民保险名额,为了便于管理,一直委托村民小组组长负责保险名额分配、保险金管理和发放。名额数比失地农民数少,当时无法平均分配,故由其保管,目前已改变保管方式。”周金火说,当老组长施顺林把之前办好的失地农民保险发放存折(卡)移交给自己的时候,感到肩上的责任是沉甸甸的。

  上任之初,周金火勤勤恳恳、尽心尽力为百姓做事,他迅速处理好了西村村民小组土地平整事项,协助村委会做好村民协调工作,每年按时将失地保险金平均分给相关农户,获得了村民们一致称赞。

   沾染恶习,他把手伸向了村民的“保险金”

  2012年的一天,周金火的一个朋友声称要带周金火去“见见世面”,当晚周金火便在麻将桌上尝到了甜头。他心动了,自以为找到了一条发财的门路。于是,周金火就经常与这些“朋友”混在一起。可是,第一次赢钱的好运并没有一直陪伴周金火,往往输多赢少,可是越输越想“翻盘”,就这样周金火沾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并不断向身边的亲友借钱。

  当他所有亲友不再借钱给他时,周金火把主意打到了自己保管的村民失地保险金上。每当债主盈门,周金火就拿着自己保管的这些失地保险金发放存折(卡),一笔笔从这些存折中取出钱凑齐还掉。待到年终,周金火已经陆陆续续从卡里提前取走了6.5万余元村民的失地保险金用于还债,仅向村民发放失地保险金7.3万余元。

  由于保险金额每年都有变动,村民们并不知道内情,才让他有机可乘。

  一开始,周金火常常晚上睡不着觉,终日惶恐不安,生怕被村民发现,后来发现村民并没有“找上门”,周金火的胆子变得越来越大,就这样,从2012年至2019年,周金火陆陆续续侵吞村民失地保险金达29.7万余元。

   东窗事发,他身陷囹圄难寻“后悔药”

  “隔壁村保险金为什么发得比我们村要多?我们村的保险金发放是不是有猫腻?”近年来,湖州失地农民保险金发放额度在逐年上升,村民们慢慢也觉察出不对劲,2019年,西村村民小组村民向区纪委区监委进行了举报,周金火侵吞保险金一事逐渐浮出水面。

  接到群众举报后,南浔区监委成立调查组,调取了该村民小组失地农民保险资料、银行卡流水信息等。2020年6月,周金火因涉嫌严重违法,接受监察调查。在调查中,周金火如实交代了自己侵吞该村民小组村民失地保险金的违法事实。在调查人员找其谈话时,周金火愧悔交加,他讲道:“我太对不起当时那么信任我的每位村民,也连累了自己的家庭和亲人,对不起家人,辜负了家人。毕竟世上没有后悔药,现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深地忏悔,并且积极配合调查,把我这些年侵吞的钱如数退出来,争取宽大处理。”

  经查,周金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担任南浔区千金镇里浩村西村村民小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本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失地保险金人民币29.7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2020年6月,周金火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0年9月,周金火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赃款人民币29.7万余元发还给千金镇里浩村村民委员会。与此同时,在镇纪委的指导下,该镇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实行“组账村管”,村民小组账目统一由村代管,提高组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透明化,有效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湖州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1/01/10/0328733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