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宜宾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高泽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泽彬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把干部职务调整和工作调动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损害组织工作公信力;为官不廉,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建设、推进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高泽彬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泽彬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