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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1 08:26:45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组长、妇女组长、组级骨干和村民委主任联合签字,虽然麻烦一点,但有什么问题村里会及时给我指出来,群众有疑问的时候还能帮忙做解释工作,是约束也是保护。”近期,海宁市黄湾镇闸口村的村民小组长们对组级资金分级审批制度纷纷点赞。

  原来,海宁市黄湾镇闸口村探索组级资金分级审批制度,规定资金使用1000元及以下由组长签字;资金使用1001—3000元由组长和妇女组长签字;资金使用3001—5000元由组长、妇女组长及3至5名组级骨干签字;资金使用5001元以上,必须提交户长会议进行表决后形成表决材料,作为付款附件一并入账,凭据由组长、妇女组长签字,最后均由村民委主任签字复核,让审批过程更为公开高效。

  “虽然只是最后签字复核,却是实实在在给组级小微权力上了一把锁。这也是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村组一级,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实现‘有作为’的具体工作抓手。”海宁市黄湾镇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村民集体所有的资产存量不断增长,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着新的挑战。海宁市纪委监委紧抓村民小组这一乡村治理体系中最基层的治理单元,在纵深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中,推动组级“微权力”规范运行。

  组级“微权力”有哪些?如何规范管理?该市各镇(街道)制度先行,根据各自现状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如周王庙镇出台《周王庙镇农村组级集体资金管理办法》,黄湾镇大临村出台《组级资金管理办法》等,在组级资金内容、核算方式、发放形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让组级资金这一组级“微权力”的核心内容有了切实可操作的实施规范。

  制度先行,监督措施也紧跟其后。在专责监督方面,2022年以来,丁桥镇纪委、马桥街道纪委将组级资金纳入年度政治监督内容,开展了组级资金的专项监督,全市180个村监会、监察工作联络站已将组级“微权力”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在审计监督方面,黄湾镇、丁桥镇分别在2020年和2022年对辖区内的544个村民小组进行了专项审计;在群众监督方面,目前全市已有3509个村民小组对组级“微权力”进行了公示公开。如该市许村镇李家村推行“群众问廉”制度,村民小组财务使用情况,在每个季度后15日内通过村民小组微信群、组级公告栏等形式,发送给全体村民小组成员,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反馈情况,定期召开村民小组户长会议研究解决;该市盐官镇安星村建立组级资金清单化公布制度,每年年底由村财务统一制定组级资金使用清单表,并逐一发放到每户农户。

  下一步,该市还将进一步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等各种监督的作用,重点监督村(社区)干部在为民办事中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进一步加强组级“微权力”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

  (海宁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303/t20230301_87521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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