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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04 21:07:57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近日,媒体报道了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中国农业银行光泽县支行原会计刘龙辉潜逃33年被追回的案例。刘龙辉贪污储户存款后,畏罪潜逃,30多年来不断转换打工地点,不敢坐车、不敢办理银行卡、手机卡,也不敢与家人联系。

  违纪违法了怎么办?梳理近年来落马干部的案例发现,不同的人会想到不同的办法:有的人找同伙,有的人找靠山,有的人找行李,有的人找佛龛,还有的人找组织。在人生岔路口,找不同的方向,就走上了不同的路。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组织的谈话函询岂是空穴来风?面对确凿证据,攻守同盟与一张废纸何异?“瞒”的最终结果就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错失组织给的机会,错上加错。

  想逃,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王志华,侵吞公款潜逃外地15年后落网;谢双燕,携款潜逃外地27年后归案;金志虎,侵吞公款潜逃26年后被抓捕。远逃海外,也非逃离法外。杨秀珠笃定海外是“避罪天堂”,先后窜逃至6国1地并申请政治避难。然而办案人员与多国开展国际执法合作并发布红色通缉令,最终将她缉拿归案。事实证明,不管逃多远,不管逃多久,终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向组织坦白是唯一的出路。党纪处分条例明确,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法都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行为作了宽大处理的规定。

  反腐败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步入歧途,更该猛回头、早坦白。“问题干部”要看清条条“道路”通向何方,特别是出路只有唯一一条。与其时刻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不如尽早决断,主动向组织坦白,争取组织宽大处理。(鲍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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