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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04 18:22:23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非常满意。”去年年底,石屏县纪委监委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上收到了这样一则评价。四天前,该名群众在平台上的投诉办结完成,“问题清单”转化为了“满意清单”。

  去年11月,石屏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正式上线。不久后便有群众在平台上投诉:“祥和街52号小区外道路在不符合《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的情况下划上了停车泊位收费,而且消防通道也没有预留3.5米,影响了道路正常行车秩序和行车安全,望有关部门核实、处理。”

  收到投诉后,石屏县纪委监委监督平台工作专班迅速“把脉问诊”,研判问题堵点、卡点,及时处置交办,对症下药,督促责任部门和监督部门开展现场核实、调查取证,明确办理时限等,确保部门办理有方、监督跟进有据。

  “情况是这样的。”石屏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道,“此件投诉中,主管部门是县财政局,实际业务部门是石屏某建设集团公司。经过调查核实,异龙镇祥和街52号外道路新增停车泊位的问题确实存在,是该公司为增加公共停车泊位,缓解停车压力所为。”

  “那这个是不是像群众投诉说的不符合规范?”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问道。

  “我们查阅了文件,确实是不符合规定,会尽快按要求妥当处理。”县财政局负责人回答。

  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当即决定与县财政局负责人一同前往石屏县某公司进行现场督促。“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机动车双向通行道路实际宽度小于8米、单向通行道路实际宽度小于6米则不可设置停车泊位。经调查,祥和街52号小区外道路不足6米,不能划定车位,必须马上进行整改,清除地面停车线。”

  “当时划线只考虑到这条街旁商店、餐馆较多,又在小学附近,有很多群众和学生家长反映停车位不够。没想到会这样,我们马上整改。”

  “这不仅仅是不符合规定的行为,更是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那条街道附近都是老小区,万一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消防车进不来,后果是很严重的。”

  “我们马上安排工作人员到该路段联系车主挪车,三天之内清除路面停车线。”

  最终,整改于2022年12月13日完成,石屏县财政局以“线上答复+线下反馈”的方式对投诉进行答复:“经认真调查核实,您所投诉的问题确实存在……该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3日起不再对所诉路段停车位收费,并对停车线进行消除。”

  “我们围绕群众反映问题诉求强化跟踪督导,把群众的‘问题清单’转化为‘满意清单’。”石屏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在该投诉办结后说道,将持续把平台作为与群众联系沟通的“连心桥”,探索建立投诉问题快速受理、归口交办、跟踪督促、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做到群众有诉求、纪委有监督、部门有回应,确保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及时高效解决。(石屏县纪委监委 邹睫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tiewanfanfu_0217/117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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