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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04 11:56:27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提出的更高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统筹运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才能让纪律和法律各显权威、相互贯通,汇聚起反腐败斗争强大合力。

  从实践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提升干部履职能力,不断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但也有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能力素质上存在瓶颈,在精准执纪执法方面暴露出一些问题:有的纪法适用存在差距,例如对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类型犯罪在确定损失、明确主观意图等方面把握不准,甚至依赖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来审核把关,导致错过调查的黄金时间;有的量纪量法尺度不清,例如缺乏查处新增罪名,特别是与公安机关共同管辖罪名的经验,在实践中发现个别违法犯罪问题的敏感度较低,导致没能有效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有的措施使用程序不当,从内部审批、文书出具到现场调查、证据收集,因措施使用程序不当,无法满足司法审判的要求,轻则被退回补充调查,重则可能被作为非法证据被予以排除;还有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实践中,定罪的主要依据往往来源于职务行为表现、企业经营状况、银行交易明细等书证,而现有队伍在财务、审计和法律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短板,因此在审查调查时容易遗漏关键证据、未能发现犯罪线索或者出现证据不足等问题。

  “两把尺子”运用中的问题,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实际密切相关,改革前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熟悉纪律检查、行政监察业务,但相对缺乏司法基础;改革后来自检察机关的人员熟悉检察司法业务,但相对缺乏纪检监察基础。因此,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同步加强执纪执法专业水平,帮助他们更好履职尽责。

  学如弓弩,才如箭镞。提高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能力,加强专业培训是有效手段。从各地实践看,建立以实战为导向的培训机制,把传统的课堂授课培训转变为案例教学、实操指引和实战参与相融合的培训模式,效果较好。例如把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化为实际的案例进行讲解,帮助没有法律背景的办案人员快速准确地理解法律法规;再如对办案过程进行复盘,以沙盘推演的方式带动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实操演练,切实解决新进人员经验不足的问题;又如注重以干代训,在实战中构建传帮带的机制,形成人员梯队培养的组织模式。

  用好纪律和法律利器,程序合规至关重要,这就需要建立严格的程序审核机制。例如严格对照监察法实施条例、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的要求建立调查措施使用和相关文书开具的事前流程审核机制,推动关口前移,确保各项调查手段的使用手续完备;再如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调查措施的使用及取得的相关证据进行实时审核,不仅要做好证据实质审核,而且要做细证据程序审核,确保证据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刑事审判的要求;又如在专案组内部建立证据审核小组,从法律专业角度对如何构建完备证据链、精准适用调查措施、高效组织现场取证提出专业指导,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及时和准确地收集证据。

  专业的工作要由专业的人才来干。面对办案的专业需求,整合复合背景人才队伍,有利于克服“选择性办案”、提升办案效率。以职务犯罪案件为例,当前此类犯罪的客体和客观方面的具体表现主要为资金的流动,因此,建立以法律研判和财务分析双轨并行的标准化流程,让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的干部参与办案,可以实现对职务犯罪行为的“靶向诊治”,实现对职务犯罪问题的早发现、快锁定、强突破,切实提高案件查办水平,助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林尧,厦门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llyjllsy/20230223/1719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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