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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04 08:18:47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为村主职干部,纪法意识不强,心存侥幸心理,实属不该……”近日,在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新亭村的党员大会上,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翁某某现身说纪。此前,岭下镇纪委监察办对村集体资金“私存私放”专项整治中,发现新亭村将村集体收入63万余元,违规存入村老年协会私人账户,用于各项费用支出。最终,翁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岭下镇纪委监察办随后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

  这是金东区村级“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一个缩影。去年8月以来,金东区纪委监委结合该市基层“五整治五提升”专项行动,将私存私放集体资金问题整治作为村级“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切口,深入调研、纵深推进、靶向施治,切实守好群众“钱袋子”。

  专项行动中,金东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重点通过村集体“小账户”“账外账”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确保“村财镇管”全部纳管、应管尽管,分批推进重点村财务审计,分类处置自查自纠阶段主动申报问题和审计发现问题,优化村报账员队伍等五个举措,深入治理因村集体资金私存私放引发的坐收坐支、乱发津补贴等伴生问题,持续健全完善村集体资金监督管理机制。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曹宅镇纪委监察办通过发放《告知书》,村干部签订《承诺书》、填写《村社干部“集体资金私存私放”有关情况报告表》,第一时间受理核查相关问题线索等措施;孝顺镇纪委监察办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私存私放问题精准施策,分类处置,共追回私存私放村集体资金440余万元。截至目前,全区共排查出31个村社私存私放资金895万余元,相关资金全部予以规范入账,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责令书面检查1人、批评教育19人。

  “这下对村民总算有个交代了。有了这140多万元资金,我们村就能开展土地流转等多项工作,把村里闲置的土地连片开发利用。”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车客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潘志荣对专项治理感触颇深,此前这140多万元资金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入账,成了闲置资金,通过村集体资金“私存私放”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闲置资金终于被盘活。

  在开展专项监督和完善有关制度的基础上,金东区纪委监委还依托数字化改革成果,深入运用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对集体资金使用的程序、内容、对象等开展全过程数字化监督,督促镇村干部履职尽责,确保村集体资金合理、合规、高效使用。

  “通过农村‘三资’管理这一关键领域的专项治理,督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创新完善相关机制,堵住村级资金管理漏洞,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助力乡村振兴。”金东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金华市金东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302/t20230223_86992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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