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棉麻公司经理张某某未经评估违规处置社有资产、原楚庄棉厂厂长史某某监管不力造成社有资产被侵占,经研究给予张某某党内警告、史某某政务撤职处分,建议你单位成立工作专班,挽回社有资产流失……”3月2日,宁陵县纪委监委向县供销部门发出第三批监察建议。在供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该县纪委监委先后制发监察建议16份,有力促进供销部门改革治理健康发展。
为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监察建议治本功效,从格式内容、办理程序、跟踪督促等方面进行“全链条”规范,建立形成“一案一策”工作机制,在风腐同查、涤荡不正之风的基础上,破立并举,系统施治,做实以案促改,推动以案促建,全力构建激浊扬清、干净担当、奋楫笃行的风清气正工作格局。
“监察建议是规范权力运行,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必须精准‘把脉’、务实可行,才能最大限度保证权威性。”该县纪委监委供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张文博介绍说,专项整治伊始,从推动供销部门改革发展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每一起案件问题症结、特点规律,确保建议的精准性、有效性和严肃性。
在监察建议的制作上,该县纪委监委出台规范措施,形成 “三办三审”工作机制,明确由承办部门起草、审理部门修正、调研法规部门把好政策法规关口,报协管领导、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审签,方可印发和抄送相关部门。
“建议收回的7宗社有资产已完成5宗,涉及完善的11项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已完成10项,剩余的整改内容,我们正在全力整改于近期完成。”近日,在该县供销合作社专项整治工作问题督改会上,县供销合作社负责人张先栋表态说。
为强化责任落实,防止监察建议“一发了之”,该县纪委监委实行调研督导、专项检查、审核整改情况报告、不定期回访等措施,对监察建议整改不严不实、行动缓慢等情况,及时跟进督办和质效评估,强化整改问题落实到位。
据了解,该县纪委监委通过精准运用监察建议,系统施治斩断制约供销部门发展的顽瘴痼疾,全力激发改革创新内生动力,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漏洞,督促供销部门先后制定并完善资产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规范措施28项,收回社有土地资产5620平方米,追缴并挽回经济损失310万余元。(徐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