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点监督为我们派驻纪检监察组规范监督、下沉监督、精准监督提供了方法路径和制度遵循,我们一定严格执行制度,真正让监督‘长牙’‘带电’。”3月1日,在濮阳县纪委监委召开的派驻机构驻点监督动员会议上,该县纪委监委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靳凤鸣在会上表态发言道。
为进一步推动派驻监督提质增效、形成震慑,近日,该县纪委监委启动开展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回驻点监督新模式,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驻点监督工作制度》,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提出建议、推进整改、促进工作”为方针,采取巡回驻点办公的形式,1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下沉至被监督单位及其内设股室站所、下属机构,“嵌入式”开展贴身监督,精准掌握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情况,着力实现全覆盖式巡回驻点监督常态长效。
驻点监督实行年度4轮对被监督单位全覆盖,对股室站所、下属机构监督至少5个工作日,最长10个工作日,明确政治表现、责任落实、履职担当、能力作风、廉洁自律、问题整改等方面“六查六纠”监督内容,按照“六个优先原则”,优先将权力集中、资金集中、廉政风险高、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纳入年度驻点监督计划,确保监督有序、精准、高效。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治理作为驻点监督的重要任务,从事前、事中、事后厘清8项工作程序。驻点前,收集掌握信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针对性制定驻点方案;驻点过程中,综合运用听取“两项汇报”、个别谈话“六必谈”、查阅“七类资料”、廉洁家访“四字法”、分析研判“一人一评价”等10种监督方式,着力查纠整改问题、发现问题线索、形成监督震慑。
每轮监督结束后形成驻点监督专题报告,对股室站所、下属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一人一评价、见人见事见细节,并填写党员干部综合表现评价表,纳入其廉政档案,作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重要依据,同时严格问题反馈,销号跟踪督改,全周期推动问题反馈整改闭环管理。
“驻点监督把派驻监督的‘探头’架在一线、延到‘末梢’,从‘下’督‘上’,有助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贴身’监督优势,使派驻监督更加主动、更加聚焦、更加有效。”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宗德超表示,下一步,将全力推行驻点监督模式,切实增强派驻监督权威性和有效性,以派驻监督高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王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