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开展监狱巡回检察4900余次
整治违规违法“减假暂”等顽瘴痼疾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顽瘴痼疾和监管改造等问题,自2020年起,最高检分5批组成16个巡回检察组开展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实现参加、接受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的省份“全覆盖”。巡回检察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监狱巡回检察4900余次,提出书面检察建议5200余件,提出纠正违法建议4100余件,通过监狱巡回检察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近190人。
“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从发现监管执法一般问题转向注重发现背后的相关职务犯罪问题。”最高检有关负责人介绍,巡回检察组聚焦刑罚变更执行和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关注重点监区、重点人员、重大事件,深挖违规违法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整治违规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三年来,巡回检察组共发现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210余人,发现检察履职方面的问题240余个,发现监狱监管执法方面的问题710余个。
在总结监狱巡回检察经验的基础上,2021年最高检在20个省份部署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2022年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首次直接组织跨省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涉及河北、湖南等四个省的相关看守所。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2100余次,提出检察建议2400余件、纠正违法通知书4600余件,发现职务犯罪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250余件。
另据介绍,从2022年4月开始,全国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对社区矫正开展巡回检察,加强对交付执行、收监执行等重点环节的法律监督。截至2022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2900余次,共提出检察建议2700余件,纠正违法通知书1.5万余件,发现职务犯罪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120余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段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