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我父亲的低保资格无缘无故被取消了,会不会是村支书存私心,帮自己的亲戚挤占了名额……”不久前,青田县季宅乡村民季某到村级监察联络站“告状”,季宅村监察联络站站长走访了解低保年审情况后,主动当起“和事佬”,拉着村党支部书记、村民面对面把事情说明白,及时解开误会。
这种“早介入、清现场、明是非”的调解办法,正是“季宅模式”的生动实践。青田县季宅乡位于两市三县交界处,地处偏远、人口集聚,八九十年代,矛盾纠纷频发、社会治安混乱。为维护社会稳定,40多年来,季宅乡通过实践探索,逐步形成一套网格全域化、流程标准化、队伍本土化的民间特色矛盾调解模式——“季宅模式”。
运用“季宅模式”调解矛盾纠纷
调解网格全域化
该乡明确《网格化工作管理规范》制度,在全乡142个村民小组配备调解小组长,在各行政村设立调解委员会,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调解主任。同时,成立季宅乡大调解中心,设首席调解员1名,特约调解员1名,专职、兼职调解员数名。通过构建乡村两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域化调解网格,切实做到矛盾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2020年以来,该乡结合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在原先已选聘30名农村党员、乡贤能人为兼职调解员的基础上,深化资源整合,将村级监察联络员纳入调解员队伍。目前,共设立调解委员会7个,配备专职调解员11名,兼职调解员60余名,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效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调解办法标准化
实践中,该乡摸索形成一套因地制宜的标准化调解办法,即“早介入、清现场、明是非”:早介入,由乡村干部、调解员第一时间介入矛盾纠纷,致力把矛盾纠纷止于萌芽状态;清现场,通过现场勘查、调查核实等方式,厘清矛盾纠纷产生的缘由;明是非,根据调查资料和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分析事件、还原事实、明辨是非。
2020年7月,在潘山村一起多年涉纪信访遗留案件调解过程中,村监察联络站负责人充分应用“早介入、清现场、明是非”调解办法。事前,通过多方走访、询问信访当事人、核查村级财务资料等方式查明事情原委。原来,当年时任潘山村党支部书记洪某在使用公益林补助金时,因财务公开不及时,导致村民认为他挪用了村集体资金。随后,村监察联络站负责人会同调解员组织矛盾双方召开协调会,阐明事实,化解误会,形成共识,举报人当场签订《息访承诺书》。
调解队伍本土化
针对农村人情关系复杂的特点,该乡主动引导民间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从当地村干部、党员、乡贤中,吸纳一批群众公信度高、农村调解经验丰富、有一定理论水平的调解能手充实到乡调解中心。在多年实践中,涌现出一批民间调解能手,成为一支重要的调解力量。
“我们会站在第三方的角度,公平公正地讲明纠纷的来龙去脉,疏导双方的抵触情绪,让大家和和气气相处。”已从事40余年群众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首席调解员叶金书自豪地说。此外,该乡还定期组织开展调解队伍业务专题培训,提升调解队伍的履职意识以及综合服务水平。2020年以来,季宅乡纪委、监察办积极应用“季宅模式”,精准发现问题,深化源头治理,共成功调解涉纪信访矛盾纠纷15件次,推动信访疑难积案“清仓见底”。
一次性把群众诉求听清、一次性将矛盾问题查明、一次性将纠纷处置到位……2020年8月,“季宅模式”凭借其在基层社会治理彰显出的独特优势,顺利通过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评审验收。在全县也相继涌现出海溪乡“枫桥驿站”、章村乡“矛盾多元化调解机制”等各具地方特色的基层治理好经验好做法。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群众也积极主动加入基层矛盾调解队伍,成为专、兼职“闲事婆”“和事佬”,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贡献着力量……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