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法规

时间:2021-03-11 17:06:52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记者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首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共建共享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发布,涵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养老、交通、政务服务8个领域。

  其中,卫生健康领域包括示范区中医医联体建设、示范区公立医疗机构检验检查报告互联互通、一体化远程医疗、院前医疗急救、示范区卫生监督协管,医疗保障领域包括门急诊就医结算免备案、医保经办服务一站式、异地结算项目范围拓宽、“互联网+”医院医保结算互联通,教育领域涉及示范区职业教育一体化,文化旅游领域包括阅读服务、图书通借通还、文化配送服务、旅游惠民服务等。

  示范区执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制度衔接,以第一批项目清单为基础,加强清单内项目、标准、制度的对接和统筹,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并适时进行拓展和延伸。

  《人民日报》( 2021年01月16日06版)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1/01/16/0328812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