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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1 16:25:23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梅河口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梅河口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李勇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勇霖简历

  李勇霖,男,汉族,1973年12月出生,吉林靖宇人,1996年10月参加工作,200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2007年11月,任白山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2011年1月,任白山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政委;2011年2月,任白山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政委,抚松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2年4月,任白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抚松县副县长,抚松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2年11月,任抚松县副县长,抚松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4年4月,任吉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2016年7月,任梅河口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梅河口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2016年8月,任梅河口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梅河口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scdc/scdc/202007/t20200728_7395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