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警民互动

时间:2023-02-11 09:20:49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你们单位的李某某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心里有‘包袱’。上次我们对他开展了回访教育,今天来想了解一下李某某这段时间的表现如何?”近日,福贡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再次来到县委办了解相关情况。

  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了解到,李某某在受到处分后的一段时间里情绪低落、工作心不在焉,为此,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立即对李某某进行了回访教育,引导他放下思想包袱,帮助他打开心结、重拾自信,以更积极的姿态投入工作中。

  “回访教育后,李某某的工作态度有了很大转变,主动工作、积极参加党支部及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我认为李某某已经认识到位了,目前表现也比较好。”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再次开展回访教育时,李某某的分管负责人这样说。

  去年以来,福贡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关心关爱和教育管理,制定出台了《福贡县纪委县监委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制度(试行)》,从确定回访对象到工作组人员组成、从制定方案到具体实施、从开展工作到结果运用,规范了每一个工作环节。

  为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该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激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采取查看资料、民主测评、听取意见、谈心谈话、形成报告“五步走”的方式做到回访一人、改变一人、教育一片。

  “开展回访教育不仅能让我们及时掌握受处分人员的心态和现实表现,也能进一步了解案发单位的以案促改情况。同时,我们也希望案发单位能继续关心关爱受处分人员,让他们彻底放下思想‘包袱’,砥砺前行。”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进一步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鼓励他们改过自新,全身心投入工作。(段建李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tiewanfanfu_0131/11741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