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市县巡察是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接中央和省委巡视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长春市委主动适应“时”与“势”的变化,切实扛牢主体责任,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
坚守政治定位。巡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必须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的“纲”和“魂”。用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巡视巡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树牢政治意识,保持政治定力、落实政治责任、确保政治效果。坚持透过现象看本质,从业务看政治,把业务问题上升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去分析、查找政治偏差,着力发现和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辩证把握“稳”和“进”的关系,把巡察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保持战略定力、政治定力,持续推进、久久为功,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强化政治担当。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是深化政治巡视的宝贵经验,也是加强巡察组织领导的重要内容。管党治党关键在于抓住“关键少数”,必须层层压实责任、步步拧紧螺丝,不断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积极性主动性,把巡察过程作为传导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过程。各级党委必须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委书记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作为分内要务、应尽之责,既挂帅又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
坚持问题导向。要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表象追根溯源。坚持上下联动、贯通融合,完善巡视巡察工作战略格局,坚持顶层设计和因地制宜相结合、总结经验与创新发展相结合,既全力配合助力巡视,又乘势而上借力深化巡察。坚持以小见大工作方法,从知情方、联系方、感受方以及利益相关方了解情况,对照政治巡察重点内容,把深层次问题挖出来、把隐蔽性问题找出来,不断强化震慑遏制治本作用。积极探索监督方式,对权力较大、风险较多的地方和领域,有重大问题反映的,灵活安排巡察,打破轮次限制,巡察过后还可以杀“回马枪”,增强巡察震慑力和实效性。建立健全监督协调机制,做到巡前巡中巡后全程联动研判情况。针对县(市)区巡察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结合完善报备机制、开展专项检查、蹲点调研、约谈提醒等措施,督促市县党委把巡察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提升全覆盖质量。认真落实政治巡察全覆盖要求,实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有形覆盖强调的是“量”的要求,体现了巡察监督无禁区、无死角的鲜明立场,诠释了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的内在要求;有效覆盖要求的是“质”的提升,坚决杜绝巡察工作表面化、形式化,赶进度、轻质量,切实做到政治巡察要深、发现问题要准、分析问题要透、整改问题要实。长春市巡察工作不断创新符合实际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形式,巩固提升提级交叉、“巡审联动”“循环推磨”等经验做法,把常规、专项、机动巡察和“回头看”贯通起来、穿插使用,打好“组合拳”。
严肃整改落实。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厘清责任、明确分工,完善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明确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坚决防止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整改,防止以问责代替负责,防止新官不理旧账。明确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担负起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任务,建立巡察整改督查机制,盯紧盯实、对账销号,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明确巡察整改方法路径。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组“三方联审”工作机制,坚持措施逐项审、进展定期听、成效实地看、梗阻牵头破。对部分党组织持续开展“再回头看”,形成强有力“再震慑”。(长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