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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4 11:49:34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前不久,浙江省浦江县杭坪镇纪委监察办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乌浆村党支部委员张某虚报生态公益林面积、套取补助等问题。镇纪委监察办随后开展核查。

  核查组从调查张某被纳入生态公益林的茶山面积入手,先到镇林业站调取乌浆村生态公益林补助发放明细以及分布图等相关资料。随后,又对相关镇、村干部和村民进行走访谈话,并联合有关部门实地勘察张某被划入生态公益林的茶山四至范围,测量出张某被纳入生态公益林的茶山真实面积为10.793亩,与张某上报的27.5亩面积严重不符。

  为进一步查明情况,核查组人员找到张某谈话。

  “有群众举报你虚报生态公益林面积、套取补助,请你如实说明一下相关情况。”核查组人员开门见山。

  “划定生态公益林范围都是十几年前的事了,举报人肯定是搞错了。”张某回答道。

  “你家被划入生态公益林的茶山面积,我们已经测量过了,你看看……”核查组人员边说边拿出测量图纸。

  面对证据,张某自知无法隐瞒,向工作人员交代实情。

  原来,2010年,乌浆村在上报新增生态公益林面积时,时任村会计的张某负责确认村民个人与村集体被纳入生态公益林范围的实际面积。张某为了多领补助,将自己承包的茶山面积上报为27.5亩,比实际面积多报16.707亩,并于2010年至2020年期间多领取生态公益林补助4700余元。最终,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多领取的生态公益林补助已全额退还。

  针对张某虚报生态公益林面积、套取补助一案,杭坪镇启动全面自查整改,要求16个行政村举一反三,认真抓好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发放工作,镇纪委监察办同步跟进监督、抽查回访,确保生态公益林补助发放精准规范。(周伟灵 刘红红)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yw/202302/t20230203_684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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