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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4 03:42:26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一封匿名举报信。”望海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小张收到上级交办的信访举报,随即把问题线索提交给街道纪工委会议讨论。

  举报信反映,海盐县西塘桥镇农业综合服务部于2012年3月停止实体运行后,仍有不少补贴发放到个人账户。该街道纪工委随即对信访反映的问题开展全面核查。在翻阅2001年至2016年的账本时,调查人员注意到,在长达16年的时间里,一些让人不明所以的补贴名目多次出现在发放明细中。

  “‘晚稻种子上下力费’这个补贴是什么意思?”调查人员找到当时服务部的法人沈某,开门见山地问道。

  “这个……这个补贴就是搬运晚稻种子的费用,要从货车上搬下来,搬到门市部里面。”沈某支支吾吾地说。

  “你确定这个补贴是可以发放的?”调查人员继续问道。

  “这……”沈某抬头看了看调查人员欲言又止。

  “还有这个‘油料补助’,出现的频率如此之多,而且每次金额都是一样的,这又是怎么回事?”

  “我知道发放这些补贴是违反规定的,但想着我们的工作量比较大,多拿点补贴也没什么,就把纪律抛在脑后了……”在调查人员的追问下,沈某显得有些慌张,眼神开始闪躲,交代了违规发放补贴的事实。

  经查,2012年9月至2016年1月,沈某作为海盐县西塘桥镇农业综合服务部法定代表人,其巧立名目,先后自创出“新农药推广费”“秸秆禁烧勘查费”“油料补助”“晚稻种子上下力费”等多个名义的补贴,违规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共计人民币30300元,其中个人以“油料补助”等补贴名义实得人民币3400元。

  违规发放津补贴,反映的是一些干部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的淡漠,这不仅违反了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还拉远了和群众的距离。2022年5月,30300元违规发放的补贴全部退回涉案款专户,同年6月,沈某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赔违纪所得及其孳息。

  (海盐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chengzhiweifubaitishengxingfugan/202301/t20230119_82361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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