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是促进就业、落实再就业和帮扶创业的重要保障。恭城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紧盯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发放和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堵塞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漏洞,保障资金规范高效使用,有力发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作用。
春节前,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督乡镇、组督部门、地督村级”的“室组地”联动监督优势,在围绕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补贴、管理、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县观音乡水滨村俸某与村委签订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后,擅自脱岗到外地工作,期间仍持续领取补贴等“吃空饷”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将问题反馈至县人社局并督促其调查核实处理。经核实,俸某脱岗在外地工作期间,其公益性岗位工作由其父亲担任。该行为违反了文件相关规定,村委终止了与俸某的服务协议,并让其退回脱岗期间领取的公益性岗位补贴12870元。
专项资金是否规范使用,既要强化前期审批监管,也要加大后期使用监督。在恭城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该县相关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晒”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补贴等专项资金补贴的对象、标准、流程以及业务咨询、投诉举报联系方式,方便群众申领或反映问题。全面推进相关信息公开,确保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紧盯稳就业、促创业、防失业等政策落实情况,深入村屯、农民工企业、扶贫车间及专业合作社等地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该县人社局提升就业服务水平、扩大岗位供给、扶持创业主体,坚决把就业民生底线兜住兜牢。2022年至今,该县纪委监委开展监督检查6次,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作意见建议10条。(恭城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