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许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靠企吃企、滥权妄为、肆意敛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违规支持或推动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许锋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许锋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