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警民互动

时间:2023-01-31 04:33:42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和某某醉酒驾驶动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陈某某参与赌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春节前夕,永胜县各部门各乡镇在召开的干部职工大会上,全文传达学习永胜县纪委《关于10起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典型案例通报》,警示全县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引导党员公职人员廉洁文明过年,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和纠治“四风”决不停步的强烈信号。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公职人员监管责任,近期,永胜县纪委监委在舆论引导、警示教育、强化惩治等方面精准发力,狠刹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歪风,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春节前,该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各级各部门发出10起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典型案例通报,强化和扩大案件警示震慑功能,教育全县党员干部遵守纪律,遵守法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引导社会风气向善向上,推动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

  此次通报的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典型案例中,4名党员公职人员因参与赌博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5名党员干部因酒驾醉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1人因殴打他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通报强调,全县党员公职人员不管身处哪个岗位,从事什么工作,都应该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当好良好社会风气的示范者引领者传播者。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严格自律,不碰红线,守住底线,带头维护党纪国法权威,切实维护国家机关和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永胜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上级纪委监委尺度不松、力度不减的要求,围绕本县作风建设地区性、阶段性特点,抓住经常发生和反复出现的酒驾醉驾、赌博等问题深化整治,不断加大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022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及危险驾驶罪问题线索46件,因寻衅滋事、赌博、酒驾醉驾等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公开通报曝光19期35人。(张忠辉 || 责任编辑 王蕾)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tiewanfanfu_0117/11711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