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清廉杨陵建设,有效预防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近日,杨陵区出台《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报备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进一步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织紧织密制度笼子,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制度》明确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干部选拔任用、组织人事安排、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和大额资金使用安排、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资产处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涉及公权力行使的10类29种重大情形,为违规插手干预行为划清了边界。
《制度》规定,被插手干预人发现领导干部存在违规插手干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本级所在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报告,并如实填写《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报告备案表》,并提供相关谈话、电话、短信、微信记录等材料。纪检监察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按程序做出调查处理。
《制度》要求,重大事项承办人员应如实记录,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理,领导干部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领导责任。同时,将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作为考察党员干部是否遵纪守法、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杨陵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