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把‘揭发控告是党员正当权利’当作诬告陷害的借口,忘了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是相统一的。”一名涉案干部事后悔悟。
为深入整治诬告陷害行为,2021年,赣州市纪委市监委严肃查处了一起市直单位干部诬告陷害他人、贪污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将该起典型案例在全市进行了通报,有力释放了如实检举控告,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为实干者撑腰的强烈信号。
严肃查处以外,源头预防是关键。赣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关口前移,坚持引导与警示两促进,一手抓正面宣传引导,深入开展领导带头接访、进村入户走访、组织开展“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等,积极宣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一手抓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对查处的案例加大曝光力度,释放“让诬告者付出代价”的明确信号。
“感谢组织为我受到的失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对于今后继续发展壮大我们村集体经济,我的信心更足了,也更有干劲了……”赣州市南康区某党支部书记在收到《澄清通知书》后激动说道。
在推动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同时,适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困扰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既让干部感受到“暖心”关怀,解开心结,又鞭策他们担当尽责,大胆干事创业。近年来,赣州市纪委市监委坚持澄清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一体推进,营造了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从2018年起,该市纪委市监委在全省率先探索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2021年12月,印发工作办法,对澄清正名的实施条件、工作流程、澄清方式等内容进行细化明确。制发工作方案,提出工作目标要求,列出具体措施,不断推进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规范开展。
经过近几年的实践,赣州市纪委市监委建立了信访室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审核把关的分工协作机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胆实践,认真总结,出台了一批“接地气”的规范性工作制度。
为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赣州市纪委市监委不定期到部分县(市、区)和检举控告量大的市直单位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实地对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进行指导,现场答疑解惑、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针对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的行为,该市纪委监委将最大限度消除干部思想顾虑和社会负面影响,保护和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并根据工作需要,每年提出澄清正名工作重点,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跟进。今年以来,全市为56人、3个单位澄清证明,为40人、2个单位容错纠错,查处诬告陷害行为3人。
“我们将继续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通过深入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事求是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打消后顾之忧,心无旁骛干事创业,为奋力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该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