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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31 02:46:24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白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宇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宇忠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李宇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与当地私营企业主长期不当交往,勾肩搭背,由风及腐,亲清不分,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宇忠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jzcbaj/202301/t20230113_8660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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