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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31 01:41:38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为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就你单位违规超标准接待等问题今天对你进行提醒谈话,希望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

  “县纪委监委对我进行了提醒谈话,及时指出问题,就如同下了一场‘及时雨’,起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春节前夕,青阳县纪委监委对作风建设督查时发现个别单位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的一幕。

  2022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坚持关口前移、提醒在前、教育在前、帮助在前。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等方式开展监督执纪,着力筑牢党内监督第一道防线。2022年,县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16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87人占比54.0%。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重点,结合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N”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通过主动约谈、警示教育、下发工作提示以及列席民主生活会、提级办理信访举报等方式,抓紧抓实近距离监督,着力提升监督质效。

  “用好‘第一种形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监督职能,前移关口,在用早、用准、用深、用严‘第一种形态’上持续发力,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108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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