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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1 17:04:09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2020年以来,沈阳市浑南区纪委监委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案件审理工作的“生命线”,严格按照办案“二十四字”方针要求,紧紧抓住案件质量这个中心,坚持多措并举,创新思维和工作方法,狠抓审理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水平。

  提高规范化水平,答好案件质量“优质卷”。建立案件质量评价机制。出台《浑南区纪委常委会评价案件质量暂行办法》,制定评价规程,细化评价流程,完善评价标准。由浑南区纪委常委会对案件质量作出总体评价,对查办案件的质量进行分析,查找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和原因。截至目前,已开展评价20件次。开展案件质量评审活动。通过召开区纪委监委和街道纪工委案件质量评审会,就案件质量发现的问题向办案部门一一反馈,围绕审批程序、证据材料、文书制作以及审查调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开展交流研讨,为案件“挑刺”“找茬”,查找问题、指出不足,并提出整改意见。加强案件质量分析。对案件质量全程监督、指导、把关,加强对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街道纪工委的业务指导和案件质量分析,及时提出指导意见,找准问题,研究解决办法,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街道纪工委案件质量。

  加强处分决定执行,写好案件管理“好文章”。开展“2019年度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在浑南区各单位自查、交叉互检的基础上,对5家街道纪工委和3家区直单位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5件,对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及时通报,使处分决定落到实处。落实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下发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分工,做好任务分解。明确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街道纪工委抓好监督落实。目前已督促21家单位开展跟踪帮扶128人次。掌握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思想动态。通过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关心、关注、关怀处理处分党员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及困难等,引导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处理,消除思想负担,切实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着力做好案件处理的“后半篇文章”。

  增强责任意识,打好纪委办案“能力牌”。完善查办案件责任机制。制定《浑南区纪委监委执纪审查审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暂行办法》,明确执法审查审理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过程中,违反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行为要受到追究,并且要终身负责,不受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等因素影响。发挥优秀案件带动作用。借助沈阳市纪委监委的模拟案卷和各纪检监察室报送的优秀案卷,开展优秀案件评选活动,在讨论中互学互鉴、互助互长,促进办案人员提升业务能力,掌握案件工作流程,熟知审理程序和办案安全规则,全面提高工作成效,提升案件办理水平。提升办案人员业务素质。通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针对知识结构不合理、专业知识不足、实践经验欠缺等方面,依托“清廉浑南”大讲堂等载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抽调街道纪工委人员“以干代训”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在实践中锻炼队伍,有效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sy/system/2021/03/04/0300778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