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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07 20:01:42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你实名举报的问题,经县纪委监委调查,情况属实,举报奖励金2000元已转到你的银行卡上,请注意查收……”近日,忻城县纪委监委对一名实名举报有功人发放举报奖励。这是忻城县实施实名举报奖励以来,首次发放实名检举奖励。

  

  据了解,此前该实名举报人向忻城县纪委监委反映某交通运输公司通过制作虚假材料骗取国家交通领域燃油补助。该县纪委监委经调查核实,迅速查清了该公司的违纪违法问题,对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给予政务处分,挽回国家经济损失19万余元。

  

  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会同案件承办部门开会商议,认定实名举报人符合实名举报奖励条件,经审批同意,按规定给予该举报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

  

  为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引导群众依规依法、理性有序反映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印发《忻城县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实名举报定义、举报形式、举报原则、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实名举报具体奖励情形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并使违纪违法者受到处分的,视为有功人员,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一次性给予2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奖励实行一案一奖励制度。

  

  

  《办法》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对举报人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违者追究纪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将从快从严查处。

  

  “以前群众不愿实名举报更多是担心举报信息被泄露、怕被打击报复,现在出台实名举报奖励办法,不仅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信访举报的积极性和满意度,还进一步消除举报者顾虑,鼓励更多群众依法依规参与监督,推动信访检举控告工作提质增效。”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要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受理检举控告类100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36条,信访转立案4件4人。(忻城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21208/gxjjw6391a8ee-1772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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