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达州市委批准,市监委对达州市通川区政协原副主席唐小锋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唐小锋理想信念丧失,法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业务介绍、项目预选址、规划设计方案审核审批、用地性质调整、规划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唐小锋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达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由市监委给予唐小锋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