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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07 18:49:57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终于可以把蓄水池修好了!”近日,在面对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纪委书记张逊回访时,和平村四组组长王丽华高兴地说。

  一个月前,和平村四组的蓄水池漏水,再不维修会有安全隐患,王丽华心急如焚。但组上的资金不够,原出纳侯某某一直不愿将账本和资金移交给她,再一次沟通无果后,王丽华找到了村监督员李成富反映该情况。

  在收到李成富的反馈后,荣山镇纪委成立调查组开展核查。“你卸任出纳的时间已有11年之久,为什么迟迟不愿意将财务资料交出?”

  “这件事情确实是我的问题,因为我年龄大了,记性也不太好,平时事情也很多,就把这事给忘了……”侯某某支支吾吾回答。

  真相真是如此?是忘了移交还是另有隐情?调查组带着一系列疑问开展走访调查。

  “我们自筹资金安装管道,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管道也没安上,我们的钱也没有还回来。”和平村四组一村民说。

  根据群众反映,调查人员得知,安装管道的资金也是侯某某在任的时候筹集的,随即再次找到侯某某。

  “2010年大家筹集的安装管道的资金去哪里了?为什么没有安装?”调查人员问道。

  面对问题,侯某某自知有愧,低下头说出了实情。据侯某某交代,他早已将包含筹集资金在内的财务余额9102.08元据为己有,用作个人开支。他知道财务资料一旦交出,收支对不上,组上就会找他要回这笔钱。“我觉得我只要以各种理由不把财务资料交出来,大家就不会发现这笔集体资金,但终究纸包不住火。”最终,侯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通讯员 :伏姝霖)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2/12/21/634a1d7b198a4afbb9d70319dd3556e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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