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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07 14:45:36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既然当了保安,又哪里来的时间当保洁员呢?”近日,浙江省安吉县灵峰街道纪委干部在大竹园村监督走访时,听到有村民议论原村委会主任俞亚琴丈夫李某在村安置小区当保安的同时,还领取了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的工资。

  “从来没有看到李某在村里做过保洁,村里垃圾都是物业公司清理的。”走访中,街道纪委干部又了解到大竹园村早在多年前就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了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实施村级保洁工作,并没有再单独聘请保洁员的需要。

  在街道人力社保所,当街道纪委干部查阅各村公益性岗位台账资料时,很快发现了李某提交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以及公益性岗位认定审批表,聘用岗位就是村民口中的保洁员。而让人意外的是,名单中村党支部书记褚飞明的妻子蔡某的名字也赫然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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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村的公益性岗位是怎么产生的,有没有开会讨论过?”街道纪委直接找到了俞亚琴、褚飞明。

  “我们两位主职领导是商量过的,会倒确实没开过,但人员肯定都是符合文件规定的。”二人解释。

  “村民反映从未见你们家属做保洁和接待的工作,这个你们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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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知无法再狡辩的两人,承认了自己在公益性岗位分配中优亲厚友的违纪事实。原来,2019年11月,大竹园村按政策可以安排两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俞亚琴、褚飞明了解到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由第三方劳务代理公司代发,相关费用不需要经村集体财务划转,村民很难了解到公益性岗位的具体安排情况。于是,二人打起了小算盘,在未经任何民主决策程序的情况下,私自决定将公益性岗位安排给各自家属,并指使其他村干部上报了相关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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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2019年12月至2022年4月,李某、蔡某在未按要求上岗履职的情况下,分别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75011.95元、56674.55元。最终,褚飞明、俞亚琴因在社会保障事项中优亲厚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全额退赔违纪所得。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301/t20230105_80298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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