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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24 14:09:49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今年村农业经济合作社给集体增收17.5万元,其中用于扶持兜底保障贫困户增收基金1.8万元、村集体大棚5万元、集体公益事业3.6万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6.2万元,结余9000元……”日前,在山东省沂水县诸葛镇河西村村情发布会上,村党支部书记对村纪检监督员提出的关于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逐一进行作答。

  沂水县纪委监委紧盯农村集体“三资”、工程项目建设、“小微权力”运行等方面问题,选优配强809名村纪检监督员,充分发挥“贴身”监督的优势,守住守好村集体的“钱袋子”。

  沂水县纪委监委规定村纪检监督员围绕村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村干部作风纪律等方面开展监督,同时发挥好在廉洁文化宣传、社情民意收集和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作用。

  沂水县纪委监委全面梳理村级决策、“三资”管理、工程招标、救助救济等事项,按照“一事一流程、一事一规范”的原则,编制小微权力“正面清单”。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计巡察等发现的问题,建立“负面清单”。在此基础上,编制通俗易懂的“漫画式”权责清单,让村干部“照单办事”,村纪检监督员“按图监督”。

  同时,沂水县纪委监委还进一步规范村纪检监督员履职方式。要求村纪检监督员到乡村振兴、惠民利民工程等项目现场,实地察看工程推进成效;通过列席会议、设立微信群、上门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敢于问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坚持问题导向,协助开展好巡察工作,向巡察组提供信息,并督促反馈问题真抓实改。(通讯员 王明强 王永娜)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yw/202212/t20221223_6714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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