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一把手’要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自觉加强廉洁建设,修身律己、严守底线,做到既廉又勤,为全县1059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做好示范、当好标杆,以‘关键少数’的勤廉指数来提升全县清廉指数。”近日,牟定县委书记在开展7个乡镇、79个县级部门党组织书记专题约谈时说道。
在“清廉牟定”建设中,该县突出“头雁效应”,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从各级党组织书记抓起,强化“一把手”监督,培树清廉书记,以清廉促勤廉,以勤廉促担当,以担当促发展,打造“勤廉书记”品牌,实现“清廉牟定”建设与政治生态净化“共建互促”、全面从严治党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齐推共促”。
县委书记发挥“领头雁”作用,率先在“清廉牟定”建设中,向全县党员干部及群众公开做出勤廉承诺、接受监督,全县19个党委、35个党组、106个党总支、899个党支部共1059个基层党组织书记按要求进行公开承诺,亮剑当好“勤廉书记”。县委常委会每两月听取1次县委常委及县人大、县政协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县委书记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讲授专题廉政党课2次,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5次825人次,带动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题约谈2863人。
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第一职责,组织7名乡镇党委书记、59名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及7名村(社区)集体资金达30万元以上的党总支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以及清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勤廉书记”等情况进行“当面锣对面鼓”质询和评议。运用“1+3+6”大监督模式,对19名“一把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落实决策部署不力、执行制度不严的6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县纪委书记同下级党政“一把手”谈话35人次,59名乡镇、县级部门党组织书记主动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以常态化监督促进县、乡、村1059名党组织“一把手”当好“勤廉书记”。
同时,该县建立“一月一亮晒、一季一报告、半年一检查、年底一考核”的清廉建设督考机制,将各级“一把手”履行“清廉牟定”建设责任,当好“勤廉书记”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以考核倒逼“一把手”做到既勤又廉,当好勤廉书记。
“‘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的监督,以培树勤廉书记、带出清廉政子、建强清廉组织、温润清廉家庭,打造“勤廉书记”品牌,推进“清廉牟定”全域共建、全面共进。(王德芹 || 责任编辑 段梦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