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对16个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级‘一把手’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强化日常监督,年内对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不力的村党总支书记约谈提醒8人次,办结1件涉及村级‘一把手’问题线索。”
“我将带好头、履好职,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其分管股室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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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剑川县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县公安局党委、马登镇党委、县卫生健康党工委、乡村振兴局党组、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党组、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六家单位“一把手”当“考生”,现场述责述廉,当面摆工作、谈责任、晒家底,并接受民主测评。这是该县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推动上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监督的一个缩影。
述责述廉围绕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或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执行廉洁纪律等情况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展开,既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首责、主责、全责情况,又汇报上级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梳理存在问题,深入剖析不足和短板。县委常委结合分管工作及平时了解情况逐一点“病灶”、开“药方”,督促推动党委(党组)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述责述廉对象按照分批进行、逐步覆盖的原则,今年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当前疫情防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两违’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选取了2个乡镇和10个县级单位‘一把手’,在十三届县委任期内将实现述责述廉全覆盖。”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述”和“评”不是目的,“改”和“促”才是关键。为避免“一述了之”,该县将综合报告、测评、点评情况形成反馈意见逐一反馈述责述廉对象本人及其所在党委(党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目标任务、责任部门,逐级传导压力。同时,统筹监督力量,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整改情况持续跟进监督问效,以有力监督拧紧‘一把手’责任链,督促相关党组织从严抓好整改落实。
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为压实“一把手”责任,该县将述责述廉及民主评议情况纳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不断强化乡镇党委书记对村(社区)党总支书记的监督,县级党委(党组)书记对下级党组织负责人的监督,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上下功夫,定期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在经常性“把脉问诊”中治未病,防止“小问题”衍变成“大错误”,真正把“一把手”抓“一把手”的责任链条逐级延伸、层层压实、让监督发力生威。
“雁行万里靠头雁。”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探索有力有效举措,持续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知责担责,发挥好“头雁”作用,形成“头雁效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张润莲 || 责任编辑 段梦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