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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24 12:01:08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通过组织的教育,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作为党员干部兼职取酬是违规的,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新干县溧江镇某村党员干部杨某在接受组织谈话时说道。

  此前,杨某因任村委会干部期间兼职村小组长,违规重复领取村小组长工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违纪所得。

  今年以来,新干县纪委县监委聚焦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在溧江镇开展工作试点,对村、组两级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专项治理中,坚持从一封举报信、一个举报电话、一条举报短信查起,小口切入、深挖细查、举一反三,通过单位自查、明察暗访、调研督导、交叉检查等方式,认真核查整改。

  据了解,在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先后有10多名村组干部主动向镇纪委报告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并主动退回违规所得。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jcfc/202212/t20221217_1016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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