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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24 11:47:33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赣州市赣县区探索建立“反馈、督导、评估、考核”全链条监督机制,为被巡党组织拔“病灶”,开“良方”,推动巡察问题整改“清零”,帮助被巡党组织恢复健康生机。

  该区制定巡察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各级党组织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着重考核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情况,推动提升行业领域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并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每轮巡察结束后,及时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根据巡察反映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提出整改要求,反馈被巡单位。区委巡察办发出有关问题整改函和“书记点人点事事项清单”,要求职能部门对照开展专项整治,并在规定期限内,按“一事一回复”要求整改到位。换届以来,该区向职能部门发出有关问题整改函23份、点人点事事项清单23份,推动整改有关问题61个、健全完善有关制度机制14个。今年,针对部分村(社)巡察时发现组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推动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

  根据巡察整改时间进度,开展整改成效量化评估,由区委巡察办牵头,会同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巡察组等部门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方案、整改成效和群众满意度评估打分,同时组织召集干部群众开展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得分低于90分的单位,列入督查重点,由区分管领导约谈党组织负责人,并定期调度整改进度,直至评估达标。

  2021年换届以来,该区区委巡察反馈问题1411个,已整改问题928个,到期整改完成率100%,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60余项,推动职能部门系统整改有关问题61个、健全完善有关制度机制14个。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xsgz/202212/t20221219_1017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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