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养’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表现之一,是公务用车方面发生的不正之风的隐形变异。‘私车公养’形式多样且较隐蔽,主要体现为‘私车公修’、‘私票公报’、‘私油公供’、‘私车公用’等……”蜀山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季峻峰在“纪法讲堂”上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授课中讲解道。
“纪法讲堂”是蜀山区纪委监委教育培训干部的一种创新方式,也是完善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机制的举措之一。今年以来,蜀山区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以完善制度机制为保障,不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培养成长的大环境。
练好“基本功”,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将培训覆盖到全区纪检监察人员,确保培训无死角。通过村(社区)纪检委员培训、省市纪委“视频讲堂”、蜀山“纪法讲堂”等“线上+线下”培训以及监察业务知识测试、以案代训等多种方式建立完善立体化培训模式。将《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纪检监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重点内容纳入培训重点。同时,通过交流研讨、知识测试等方式检验学习成果,确保业务知识入脑入心。
拉起“警戒线”,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细化23条具体举措,做实做细内部监督。出台《蜀山区纪检监察干部个人专属档案有关规定》,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动态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督促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定《合肥市蜀山区纪委监委干部外出授课规定》,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授课管理。坚持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干部实施严格自我监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审慎稳妥核查、处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保障干部有畏也有为。
用好“指挥棒”,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将考核作为评价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建立完善纪检监察系统考核机制。实行“目标考核+平时考核”运行机制,制定实施区纪委监委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明确31项加分指标和27项减分指标,让责任落实在平时、评判在平时。出台相关考核制度文件,通过年度述职、年度目标考核,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开发区)监察办公室有效规范履职。
“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形式和方法,厚植纪检监察干部成才‘沃土’,淬炼过硬纪检监察队伍,为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提供有力保障。”蜀山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合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