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人员主体身份证据不齐全,入党时间前后有出入,书证材料调取手续不规范……”这是定远县范岗乡纪委在审理该县桑涧镇纪委查办的一起违纪案件时反馈存在的相关问题。
今年以来,定远县纪委监委为有效破解乡镇换届后纪检监察“新兵”多且经验不足,尤其是在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时,案件审理质量不高、审理时效不强等难题,积极探索实行片区审理制度,不断规范基层案件审理程序、提升基层案件审理质效。
研究制定了《定远县纪委监委片区审理组工作规定(试行)》。明确要求片区审理制度坚持“就近整合、区域划分、协同作战”原则,按照两个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下辖的乡镇纪委组成一个片区审理组的规模,共设立三个片区审理组,案件审理采取“交叉互审”和“一案一授权”模式,每次审理由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从案发乡镇所在片区审理组抽调其他乡镇一名业务能力强的乡镇纪委书记和一名纪检干部组成案件审理组,构建“乡镇审查、片区联合审理、县纪委监委协审”的上下联动、左右衔接审理新模式。
“这种审理工作的模式,能够使业务能力强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以老带新、以强带弱、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定远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道。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还通过派员协助,对片区审理小组提出的意见现场进行“把脉”和解疑释惑,实现了既送“审”,又送“教”,从而达到优化审理资源和提升履职能力的双重效果。
自今年10月底片区审理制度实行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开展片区交叉审理乡镇纪委呈报案件5件,提出并整改案件程序和实体方面问题30余个。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我们积极推行片区审理新模式,实质是通过交叉审理、现场指导和跟班锻炼,改变过去‘孤军奋战’‘内审弱化’的状况,增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实战本领,解决‘不会办’‘办不好’的问题,不断提升案件质效,把牢执纪审查最后一道关口。”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