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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1 16:12:21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提到,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这属于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中有关督查检查考核方面的问题,下面,我针对这个问题的7种表现进行具体讲解……”10月30日,昌邑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徐桂芹在“潍水清风讲堂”上作了“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专题辅导。

  将政治理论学习与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深度融合,是昌邑市纪委监委推行“党建+业务”工作模式的重要内容,通过“党建+业务”,实现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抓党建,有力推动了机关党建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双促进双提升。

  “在‘党建+业务’模式中,我们实行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交叉任职’制度,选派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担任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党小组组长,平时除了带领党员开展组织生活外,还是答疑解惑业务问题的‘工作导师’。”该市纪委常委刘继文介绍。

  昌邑市纪委监委根据每位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职责和岗位属性,将工作性质相近的党员划分到同一党小组,便于在开展党建工作的同时进行业务交流。与此同时,把综合派驻机构党员与委机关党员一同编入党支部,加强了派驻机构与委机关各室部之间的沟通联系,便于交流业务工作,又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达到一举多得的效果。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推行的“党建+”工作模式还包括“党建+队伍、党建+教育、党建+服务”等,通过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亮明党员身份进行志愿服务等,将党建工作全方位、全过程贯穿于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中,为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推行‘党建+’工作模式,实现党建和业务‘一盘棋’,统筹部署谋划,有效激发党建工作新动能。下步,我们将继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党组织建设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打造具有昌邑纪检监察特色的优质党建品牌。”昌邑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冯文章表示。(潍坊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dwjs/202011/t20201111_1163006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