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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24 07:54:08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能力和水平,关键要深刻把握“全周期管理”的内涵要义,把腐败治理视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准确把握腐败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督治理。要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把握好惩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

  强化系统施治。牢固树立“全周期管理”的理念,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当前,从山东省青岛市全市面上看,以查办案件引领“三不腐”作用发挥仍不够充分,不收敛、不知止问题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还比较突出;监督仍存在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自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问题的能力还需提高;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增强,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成效有待充分展现。用“全周期管理”方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把日常监督和查办案件、以案促改有机统一起来,统筹谋划、同步推进、一体实施,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加强源头治理。从源头着手,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入手,完善管权治吏的体制机制,更加常态化、长效化地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住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权力制约,着力减少腐败机会。把反腐败防线前移,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有效防止腐败滋长。健全群众参与的反腐败斗争机制,积极创造条件、丰富载体、完善群众举报制度,精准妥善处置群众反映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热情。

  做实过程管控。对腐败治理实行全场景、全流程、全要素综合管控,通过将腐败治理活动的各个流程前后连贯、紧密相扣、形成闭环,让权力运行、资源配置、机制构建、社会参与、民主监督等变得更加顺畅和规范。把严的基调贯穿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监督、办事用权、教育管理、考核评价、离任审计等全过程,有效防止腐败滋长。准确把握腐败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紧盯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提高及时发现、有效处理腐败问题的能力,比如针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期权式腐败”、临近退休“逃逸式”离职、离职后利用影响力受贿、离职后违规任职取酬等,采取有力措施果断出击,让腐败行为无所遁形。

  注重力量协同。在各个领域、各个层级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避免单兵突进和零敲碎打。健全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把反腐败斗争同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贯通协同起来,着力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发挥政治监督、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作风整治、纪律执行、制度完善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最大程度凝聚工作合力。强化协同监督,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加大统筹力度,有效运用大数据,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建立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推动各项监督贯通协同。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系统观念,跳出“一亩三分地”思维定势,结合各自职能,找准各自部门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的职责定位,加强协调配合,增强补位意识,推动各项工作衔接顺畅、运转高效。

  健全制度保障。在强化制度系统集成和效应叠加方面继续积极探索,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治理机制,促进各项制度有机衔接、有效整合。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构建系统完备的监督执纪执法制度体系,完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健全专项监督、专项治理制度。围绕纪检监察权力动态运行,持续完善监督制约制度,健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相互协调和相互制约机制,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审查调查安全检查及成果转化运用机制,推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到位。(马立新 青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llyt/202212/t20221222_116785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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