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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1-30 23:42:36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从十五届县委‘三资’专项巡察情况来看,你镇在‘三资’监督管理方面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依然突出,请问你镇下步将如何加强‘三资’监管?”

  “‘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抓党风廉政建设方式单一,措施不够……”

  近日,一场特殊的“考核”正在紧张有序进行,县委常委会采取随机点名的方式,听取乡镇和县级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县委常委根据日常监督情况进行现场提问,在完成提问及答复环节后,县委书记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逐一点评,从不同角度点要害、指问题,直击“病灶”,解决问题,传导压力,促进工作的目的。

  这是该县首次在县委常委会上听取乡镇和县级部门党组织“一把手”述责述廉,对“一把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集中“会诊”。

  述责述廉现场,各单位“一把手”围绕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或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情况以及执行廉洁纪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述责述廉,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明晰下步工作思路。

  “点评意见直击要害,给我提了神、醒了脑,在下步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将县委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述责述廉会后,“一把手”们纷纷感叹,这次述责述廉既是对工作的检阅,更是一次不同寻常的“政治体检”,为下步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整改方向。

  “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是一个地方、单位政治生态的风向标。组织全县下级“一把手”向县委常委会述责述廉,既是落实中央、省州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有关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一次自查总结,更是推动“关键少数”履职的有力抓手。

  在今年的下级“一把手”向县委常委会述责述廉会上,6名“一把手”进行现场述责述廉,其他18名述责述廉对象作书面述责述廉。述责述廉结束后,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述责述廉的“一把手”评议打分,评议结果并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述”不是目的,“改”才是关键。为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县纪委监委采取“一人一单”的方式,对述责述廉点评意见及整改要求进行书面反馈,督促述责述廉对象扛牢整改责任,认真抓好整改,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取得成效。

  “述责述廉不能一‘述’了之,要加强整改跟踪督办,带动全县各级党组织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从而转变作风,真抓实干。”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梁家礼 陆华军 || 责任编辑 段梦龄)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tiewanfanfu_1128/115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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