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达州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达州市开江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原党委书记、主任罗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泉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在项目招投标、增加项目工程量等重大事项决策上搞“一言堂”,破坏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擅自改变项目资金用途,不依法制止非法转包行为,编制虚假资料参与竣工验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管理、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罗泉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达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罗泉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