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的落实,日前,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委结合实际,出台《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提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巡察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巡察整改监督合力,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办法》紧盯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从巡察反馈抓起,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通过明确问题线索和主要问题移交、巡察整改联席会、审核整改材料、巡察整改联合督导、后续整改工作、整改质效评估、责任追究等方式,把日常监督贯穿于巡察整改全过程。
为了使监督形成为常态,《办法》进一步明确委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巡察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听取阶段性监督整改情况汇报、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审核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统筹推进巡察整改监督工作,以“监督常在”推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将“多股绳”拧成“一股劲”。
巡察整改方案是体现被巡察党组织(单位)政治站位、责任担当的重要载体,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基本遵循、评估整改成效的重要依据,审核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进展报告是日常监督部门落实巡察整改过程管控、日常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该区通过建立健全巡察整改联合审核机制,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履行好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确保巡察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真实反映巡察成果。
同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谈话提醒等形式开展中期调研督导,既检查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又查看整改台账各项措施是否落地落实情况,更查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坚持举一反三和建章立制情况,是否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此外,该区将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并作为领导班子评先评优、考核评价、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在集中整改结束后,结合整改评估情况,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整改职责、不落实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搞“纸面整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将严肃追责问责。
“明确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各环节的规定动作和实施细节,既有助于纪检监察机关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有效拧紧巡察整改‘发条’,也有助于被巡察党组织‘按图索骥’抓整改,倒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新建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落实《办法》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工作联动,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融会贯通,融入“三不腐”一体推进工作格局,切实增强巡察监督实效。